本標準用于確定工作或貯存的室內環境對電工電子產品元件、設備與材料,特別是接觸件與連接件的腐蝕影響,它們也可以分別裝進一個分系統或裝配成為一個完整的設備進行考核。
本標準提供的鹽霧腐蝕試驗方法所給出的信息,能在相互比較耐腐蝕的的基礎上,幫助進行材料、制造工藝和元件設計的選擇。選擇試驗方法及其持續時間的指南見附錄C。
設備的設計與結構細節是可選擇的,但每個試驗方法規定的條件應在其整個工作空間中得到滿足,且應符合以下要求:
——水滴或懸浮顆粒不應送入樣品室;
——所用的空氣和水應該足夠潔凈,以免影響試驗結果;
——試驗氣體通過樣品室時,應確保工作空間內試驗條件的一致;
——氣體分析用的氣體采樣點應在樣品室的工作空間內;
——所排放的氣體應按照相關的法律條款進行處理。
工作空間的界定是在工作空間內每個點的單個銅片試樣的腐蝕增重最大不*銅片試樣平均腐蝕增重的15%。
相關產品規范應明確試驗期間試驗樣品所處的狀態,如連接件是連接的還是不連接的;開關的接觸點是打開的還是閉合的,是否處于工作或電負載狀態。
散熱的試驗樣品處于工作或電負載狀態的時間,應使工作空間的溫度和相對濕度保持在規定的容差內。
當試驗樣品送入試驗箱時,試驗樣品和試驗箱所處的狀態不應該使樣品表面產生冷凝現象。